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52号)文件精神,按照财金〔2018〕22号文件要求,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及企业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个人或法人姓名 | 项目名称 | 人员身份或行业 | 备注 |
1 | 郑百刚 | 沈阳市辽中区顺顺达不锈钢加工部 | 失业人员 | 个贷 |
如对公示人员及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身份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4-27796611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