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辽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沈阳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二是制定实施《沈阳市辽中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季度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各单位工作落实。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评体系,开展日常监督和量化考评,督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

  深化主动公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夯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十四五”规划、防疫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强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实现信息即时查阅。本年度全区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0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353条

  (三)依申请公开

提升规范化水平,严格依法办理申请。通过更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主体,增刻“辽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注销原使用的“辽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由区司法局指派专门科室、专业人员对辽中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规范书面形式的意见书等,进一步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截至12月底,全区各公开机构全年共受理申请19件,均已受理完成,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集中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增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出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执行7×24小时监管,聘请第三方监测,健全巡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了集中管理信息数据,达到了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着力打造高标准数字政府,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或申请。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开设、信息发布、检查考核等流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并采取专题会议、约谈等形式,对问题政务新媒体严肃问责。2022年注销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个。  

(六)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制发并实施《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指标任务定期督查和对照整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履职能力建设。二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制定《关于调整辽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辽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还不够透彻。政策解读能做到文字和图片两种形式,但解读重点还不够突出,质量有待提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宣传效果。二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

2023年,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继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二是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辽中区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2.16年来每年都精心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重要政务舆情和重大事件及时回应关注。2022年累计参与单位43家、职能部门参与人数100余人、接待群众600余人、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册)600余份、解答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