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136,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447条。

1.加强用权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各单位权责清单,及时更新各镇、街道,区直部门职责职能、领导分工、办公电话及内设科室办公电话及负责人分工等信息;二是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三是编制完成辽中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两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

2.全面公开疫情信息在政府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积极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全年发布原创及转发国家、省、沈阳市疫情信息1368余条,同时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3.“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2021年5月15日至31日我区按照省市通知,结合本区实际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要采用线上方式,线上线下联动,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以群众与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辽中区第十五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模式和公众沟通交流,解答提问答疑解惑,结合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利用LED屏、政务微信、宣传栏、展示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将利企惠民新政进行线上集中发布,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切实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同时,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清单、保密审查等制度,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必须填写《信息保密审查表》,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

(三)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建设。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政府会议进行调整。增设乡村振兴、执法依据、处罚结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营商环境栏目,增设“六稳”“六保”专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

2.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印发了《辽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僵尸号”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务新媒体开设、信息发布、检查考核等流程。同时组织专人每周对各新媒体开设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采取专题会议、约谈等形式,对问题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全年共注销“僵尸号”政务新媒体11个。

(四)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网上申请12件,信函申请13件,邮箱申请2件,回复率100%,并及时整理归档。年内无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申请案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辽中区绩效考核,权重4%,明确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各单位办公室,并要求配置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根据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辽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6

行政强制

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信息意识和权利意识。二是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指南、目录;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管理,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二是做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