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2024年春季期初中小学转学须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沈阳市辽中区教育局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辽中区学位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期初中小学转学事宜公布如下,请准备办理转学的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集中办理时间

2024年2月23日--3月8日(不含周六周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

辽中区教育局二楼206室(辽中区北一路97号)


所需材料

(一)因购买房产需要转学的,家长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

2.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或维修基金等证明材料。房产持有者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三代同户在一个户口本上,且户口本上无其他关系人,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辽中区房产局出具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开具)。

3.出具在已购房产名下的三个月生活票据,如水费、电费发票,如在手机上缴费,可提供缴费记录。


(二)因进城务工需要转学的,家长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

2.监护人或学生在辽中的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


(三)高中阶段转学所需材料:

1.学生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成绩满分分数证明(转出学校提供)。

4.转出学校为公办或民办,省示范、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证明。

5.学生转学申请书。

6.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7.已购房产证或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辽中区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8.学生转学承诺书。


温馨提示:六年级和九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办理咨询电话


龚老师:87882513

请于工作日8:30—17:00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