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主要结论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1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一、基本情况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8]41号)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1953号)文件要求,采取文件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对辽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58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7〕17号,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1015日与辽宁万尔思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约,委托其开展辽中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写。

20201118日,于辽中区人民政府开展辽中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部署会议,会议主持人为魏鹏,参会人员包括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李学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丹、城建局副局长王大、农业中心杨大伟、辽中自然资源局赵新宇以及负责评估工作的辽宁万尔思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会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汇报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评估人员现场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要求相关负责人会后及时补充需要信息及相关文件。

2020年12月17日,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在辽中区组织召开了《辽中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审查会,会上评估报告经专家审核后通过。

二、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

1、工作成果

工作通过文件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对辽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了解到,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2018-2020年间,制定了《辽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0年沈阳市辽中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并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分解落实。

在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方面,区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确定了辽中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对在产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监管。

为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区农业农村局启动沈阳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以及沈阳市辽中区绿色防控项目并启动实施。

辽中区在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控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方面发布了《辽中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情况报告》。

在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方面,区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发布了《辽中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辽中区开展了面向不同公众的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向公众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

2、综合总体结论

辽中区在2018-2020年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中基本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及管理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根据辽宁省、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等制度,完善辽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

2. 尽快按照《2020年沈阳市辽中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沈阳市辽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3. 加强源头管控。据调查辽中区重点监管企业共有6家,截止202011月,共5家企业未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这5家企业中在产企业只有一家,因此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需督促其尽快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其余停产企业,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仍然要加强管控重点监管企业用地用途变更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回收等信息。

4.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推进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全区目前未设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专项资金,尚未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财政部门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5. 加强人员、设备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建议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土壤管理人员对疑似污染地块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的掌握,提高对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操作水平,增强对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职责的认识,并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