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辽中征收启告字[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辽中区蒲东街道东荒地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

为了辽中区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辽中区蒲东街道东荒地村范围内集体土地总面积18.9791公顷,作为辽区2023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18.9791公顷。

二、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东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图幅号:K51H120090)。实地位置以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现场放线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辽中区蒲东街道组织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收土地的村界、权属、现状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蒲东街道东荒地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收的凭证。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将汇总数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确认材料分别提报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异议,由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区政府报告情况。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