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近日,辽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辽中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文件《沈阳市辽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沈辽中政发〔2016〕4号),辽中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对2020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2项决策事项纳入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纳入目录清单的项目,辽中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序 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部 门 |
1 | 辽中区农村饮水工程PPP项目 | 区水务局 |
2 | 辽中区“四好农村路”PPP工程 |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