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政府部门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来源: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方辉  

  职务: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姓名:杨波 

  职务: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综合办公室、工资福利科。





 姓名:朱洪 

  职务: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会保险管理科。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则,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认定,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法规。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事业单位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区内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管理,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等职责。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法规和劳动关系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营商等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承担局机关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资手册、综合工时审批、集体合同鉴证、薪酬调查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信访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

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开发区劳务派遣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落实特殊群众就业政策;负责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认定、审批及岗位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全区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见习基地的审批与日常服务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培训监督检查。负责城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困难家庭子女学费减免及学习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新开办单位服务机构的正本审核工作。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社会保险管理科。

负责组织、协调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的遗属待遇政策;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及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核定岗位比例与数额,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励、惩戒(处分)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实施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承担国家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突出贡献专家的申报工作;承担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规划、标准,指导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学习,并组织实施。

(四)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年度报表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晋升和岗位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

)负责组织创业政策落实,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和乡村振兴就业服务。

)负责区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的规划布局、开发使用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日常运营和公共服务以及人力资源网络市场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失业保险金申领等工作。

)负责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负责人才交流、储备、开发、引进、选拔、推荐、需求调查工作,开展企业合作为重大项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赴外招才引智工作。

)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建设、维护、服务等工作。

)负责就业培训政策落实,开展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特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处理工作讨论重大或疑难的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企业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五)完成本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十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就业科

负责组织创业政策落实,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工作负责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就业困难人员基础信息统计和就业援助的实施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和乡村振兴就业服务。负责定期发布职业供求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负责区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的规划布局、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劳务派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失业科

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及其他待遇申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管理工作开展援企稳岗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提升技能补贴工作。

(三)人才科

负责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定期征集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负责为参加基层公共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提供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各项政策性补贴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人才选拔、评价和推荐,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需求调查,完善中高级人才信息库负责组织赴外招才引智专项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建设、维护和咨询服务负责有关人事档案接转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查阅,出具证明和政审材料等工作负责为档案托管人员提供职称申报、代办特殊工种退休等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公益性就业培训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赛务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三、分支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设1个分支机构

(四)沈阳市辽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登记、受理等工作,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负责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调解等工作负责对公益性法律援助派驻人员相关事务的申请、协调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负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

(五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紧急突发事件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公开信息: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28号

电话:024-87883005

传真:024-87883005

电子邮箱:rrsjbgs-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服务窗口公开信息:

人社窗口

办理事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企业职工审批

电话:024-87801778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