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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辽中区财政局





姓名:徐向阳   

职务: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近海新城、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管委会副主任(正处长级),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姓名:荆 义  

职务: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财政局预算科、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辽中区会计核算中心协税护税方面工作。





姓名:吴晓东  

职务: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财政局办公室、农财科、采购综合科、企业科。





姓名:张  莹  

职务: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副局长

分工:分管财政局文教行政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核科。





姓名:张玉鼎  

职务:沈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源建设科,协管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辽中区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方面工作。




姓名:白晨阳  

职务:财政局党组成员

分工:分管财政局债务金融科、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债务统计与担保科。


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金融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税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市、区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和全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财政性投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政府债务。

(十)代政府履行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

(十二)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委、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十三)负责统筹政府性融资项目和投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等工作;负责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扶持、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落实区本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支持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监督区本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金融发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法制、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本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监督检查财政行政处罚工作。

(二)预算科

制定区本级财政收入计划,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拟定区财税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编报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办理追加、追减财政预算事宜;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制定区、街财税体制改革管理办法;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区本级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研究提出增收节支、优化支出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议;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财政票据的管理;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

(三)文教行政科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部门正常经费和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分管部门的财务决算,管理区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四)经济建设科

承担城管、城建、行政执法等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城建、基建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住房保障资金、供暖补贴资金、价格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五)农财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经等方面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参与财政投资的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参与全区农村重大改革政策的调研和拟定;负责全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拨付;协调镇(街道)机构改革及分流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使用情况督察工作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社会保障科

负责承担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事业养老保险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失业保险资金、再就业资金及医疗保险资金、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补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债务金融科

负责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协调指导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贯彻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全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统筹政府性融资项目和投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等工作;推进辽中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辽中区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负责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扶持、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辽中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承担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全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按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债务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区本级政府债务预算、统计报告;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保证政府债务及时偿还;负责全区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计划、统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划指导、咨询服务、宣传培训、专家库、项目库建设等工作。

(八)企业科

承担交通运输、企业、流通服务业、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镇(街道)财务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度;负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财政监督工作,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采购综合科

负责制定本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审批;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事宜;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宜。监管全区罚没物品的处置;负责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编制

(十)投资审核科(办公室、协税护税科)

负责为全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投资控制及核拨财政建设资金提供参考;负责文电、会务、保密、财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税收级次清理核定及入库税收分析工作;负责协调区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运行维护、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各镇(街道)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核定工作。

(十一)债务统计科

负责政府债务系统维护和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债务数据变更档案,完成债务系统生成报表及相关数据分析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各类债务及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的统计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为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财源建设科

负责指导镇(街道)基层财政规范化建设和财源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落实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分流人员相关政策。

(十三)分支机构--沈阳市辽中区会计核算中心

负责部分区直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金融发展局)其他公开信息: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政府路109号

电话:024-87882457

传真:024-87882428

电子邮箱:czjbgs-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