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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辽中区民政局

  





   

姓名:魏启明   

职务:局长、党组书记

分工:负责民政局及党组全面工作。


  



姓名:勾玉海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基层政权和社会科、财务工作。

  


 


姓名:贾玉峰  

职务:副处级调研员

分工:分管办公室、殡葬工作。





姓名:陶 冶   

职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辽中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负责低保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制建设和社区建设郑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区级行政区域极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批报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督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维护稳定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沈阳市辽中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人事、劳资、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绩效考核、信息、法制、安全、保密、信访、业务培训、党建、纪检监察、工会群团、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及规划;负责街、路、巷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及申报;办理单位及个人地名档案查询;负责地名数据库的更新及维护;负责全区的界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筑物及建筑群体名称命名和建筑物楼门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培训等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会科。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设施建设;拟定呈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办法并指导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建议;负责城乡低保(边缘)户审批、管理及保障金的发放;负责呈现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分配、使用及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全区孤儿收养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三守留”工作;负责全区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性捐助工作;指导定期定量救助和收容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工作;负责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农村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辽中区民政局其他公开信息: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浦东街道蒲水路28号

  电话:024-87882741

传真:024-87882741

电子邮箱:mzjbgs-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推进全区基层治理现代化及“两邻”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为社区和社区工作者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的具体实施工作,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收养全区社会孤寡老人和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

(三)负责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为城乡低保审批及保障性住房,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提供依据工作。

(四)负责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支持、服务与保障;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开展慈善宣传及对外交流工作,推进社会工作站工作开展。

(五)负责全区殡葬市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置丧葬用品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等各项相关工作。

(八)负责婚姻登记、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规划调整、地名命名等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相关工作。

(十二)承接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设置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安保、信访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统计等工作;负责审计部门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整改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

负责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为城乡低保审批及保障性住房、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提供依据,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等工作。

(四)社区事务指导办公室(两邻建设指导办公室)

负责为推进全区基层治理现代化及“两邻”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为社区和社区工作者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五)社会事业科

负责本辖区内行政区划规划调整及道路命名、更名、废止、楼门牌编制、设置、城镇建筑物及建筑物群体名称初审呈报等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殡葬事务科

负责全区殡葬市场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殡葬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

(七)社会福利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基本护理服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监管、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支持、服务与保障。

(八)婚姻事务服务科

负责婚姻登记信息存储,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以及婚姻证件的补证;负责相关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承办相关业务的咨询及其他受委托的事项。


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其他公开信息: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电话:024-87882741

电子邮箱:mzjbgs-lzq@shenyang.gov.cn 


辽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窗口公开信息:

婚登处窗口

办理事项: 全区结婚、离婚登记,婚前教育及法律咨询工作;

电话:024-87896749

地址:辽中区南一路35号


救助站服务事项

办理事项:负责对区域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无偿救助、承担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电话:024-87881523

地址: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北街8-1号


殡仪馆服务事项

办理事项:负责提供殡仪服务,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遗体安置丧葬用品服务等工作。

电话:024-87892808

地址:辽中区平安巷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