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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房产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辽中区房产局





  名:张伟强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分  工:主持区房产局及区房产局党组全面工作。



  名:朱艳冰

职  务:区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工负责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商、改革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终审工作;对房产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分管局综合办公室。



  名:张文军

职  务:区房产局党组成员、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分  工:负责区房产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复核工作。

辽中区房产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负责对全区房产市场的管理工作,规范房产交易秩序;负责对全区商品房预售审批工作。

(三)负责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四)负责对单位自管房屋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联系、协调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属地对危险私有房屋组织开展汛期防雨抢险工作。

(五)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及代管房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的宏观管理;负责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全区供热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对房屋产权人(单位)危房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八)负责全区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险房屋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汛期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抢修、排险工作;负责全区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对全区城镇住房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批工作和租赁补贴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城区房屋使用、物业服务活动、民用供热、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三)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四)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等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局设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发布、政务宣传、保密、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实物配租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租赁住房补贴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低保户住房补贴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直管住宅租金核减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直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直管房产档案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及直管房产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金征收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及疑难房改售房的审批工作。

负责局直管公房“三修”任务计划的落实和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弃管房维修计划的上报、招标施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维修工作;负责修建统计报表和局修建工程预算及直管和直管售后房屋维修工程对外发包的审定工作;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及对局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汛期房屋抢修、排险工作。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负责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立安全预警系统、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负责局直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险房屋治理。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改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区房产交易市场秩序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及住宅小区改造和美化、商品房销售及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住宅区治理监管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城区房屋使用、物业服务活动、民用供热、既有玻璃幕墙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危房安全管理、属地危险私有房屋汛期防雨抢险等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城区热源、热网等供热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等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民用供热及安全生产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供暖服务科

负责对供热新应用技术进行宣传推广和研究,为城区热源、热网等供热设施建设、改造、运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民用供热及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各供暖单位监督考核评价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等工作。

(三)住宅区服务保障科

负责为全区物业行业管理提供服务和保障,负责为全区住宅区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和保障,负责为全区住宅区智慧化管理、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 卫生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设1个分支机构:

(四)沈阳市辽中区房产管理处

负责商品房销售及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货币化、规范房产交易秩序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存量房交易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为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险房屋治理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汛期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属地危险私有房屋开展汛期防雨抢险工作;负责为城区房屋使用、物业服务活动、既有玻璃幕墙等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局其他公开信息:

地    址: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电    话:024-87980022

传    真:024-87980022

电子邮箱:fcjzhb-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沈阳市辽中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其他公开信息:

地    址: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电    话:024-87882565

传    真:024-87980022

电子邮箱:fczxzhb-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