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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来源:辽中区司法局




姓  名:高宏伟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分  工:负责司法局及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复议应诉科、复议指导监督科。




  名:张军

职  务:二级调研员

分  工:协助局长负责司法局日常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科、基层指导科、法律援助科、各镇(街)司法所;负责工会、群团、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分管公证处。

辽中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落实上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中区司法局下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编制管理、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受理查处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负责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组织全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承办区直部门行政检查计划审查备案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和司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对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等工作。负责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复议应诉科。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 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且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办以区政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复议指导监督科。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申请人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前化解、立案审查及立案阶段的补正和告知、立案登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及转办工作;负责不予受理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督察;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统计数据分析、疑难问题研究、业务培训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复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制度。

(五)基层指导科。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注册、年审、考核、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执业监督、资格审查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等工作。

(六)法律援助科。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七)社区矫正管理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辽中区司法局其他公开信息: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南一路44号

电话:024-27885606

传真:024-87885606

电子邮箱:sfjbgs-lzq@shenyang.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