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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4-04-07 来源:区委办




名:刘悦

务: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工: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87898333


名:柳玉成

务: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工:分管办公室、接待餐饮管理科(节能科),同时协管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7880099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机关事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区一般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一般公务和行政执法用车的统筹管理、平台建设与日常运行工作。

(三)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使用调配及附属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调整等工作,执行上级办公用房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负责拟定全区集中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集中办公场所维修、餐饮、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公务接待;指导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接待等活动的会务服务和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使用调配等工作;执行上级办公用房标准,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台账;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集中办公场所相关物品采购、资产调配、资产处置及维修改造等工作。

(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的统计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职工就业与再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劳动仲裁法律咨询及培训,下岗失业职工的培训等工作。(业务归口区总工会管理)

  (九)负责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编纂地方志书及相关地情类书籍、年鉴;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公车管理科

3.接待餐饮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4.物业管理科

5.资产管理科

二、分支机构

1.辽中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沈阳市辽中区职工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87956333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