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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区委统战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18 来源:区委办




  健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兼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区委财经办主任、区委改革办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区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024-87883399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24-27886636

区委统战部是主管全区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协调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具体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和措施;向区委反映统战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区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受区委委托,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和侨胞、侨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协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凋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八)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开展相关领域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联系指导有关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具体工作;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统战系统及全区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全区基层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主管辽中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综合一科

2.综合二科

办公电话:87882282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新城滨水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