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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近海工业新城汽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辽中区近海工业新城汽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文的网络链换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lP0-h__j7JP-vSiuMlUwA

提取码:dv2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沈阳近海经济区近海大街1号沈阳近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24-8786081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公众范辽中区近海工业新城汽车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以及关心项目的公众或企业单位均可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遇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沈阳近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024-8786081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今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