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2023年直达资金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区财政局


截至2023年末,我区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9.96亿元(中央级直达资金8.00亿元,省级直达资金1.65亿元,市级直达资金0.31亿元),区本级扩面直达资金0.05亿元。所有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配率达100%,资金使用率达7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学生资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生育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补助、耕地地力补贴、成品油税费改革补贴等方面。

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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