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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中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区气象局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辽中区行政区域。

三、作业设备类型:WR—98型和BL—1A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发射装置,BD—48型地面增雨烟炉。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请公众远离作业现场。

(二)社会公众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使用的炮弹、火箭弹等弹药严禁擅自处理,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部门。

(三)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时,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部门。

辽中区气象局联系电话:87882809

特此公告  

       

辽中区气象局        

                            20243月25